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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修和朋友的谈话(77)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David:你的时态说完了吗?

苏修:还没呢。听这句,This system used to be running on Solaris.

David:这句话你是想强调过去与现在的不同。

苏修:是的。虽然强调过去和现在的不同,可以用简单的过去时,但如果用used to,则非常清楚不会引起任何歧义。听这句,This could have been caused by an out-of-date DLL file.

David:这句,我的感觉是,问题解决了,但到底怎么解决的并不清楚,于是你给出了你的猜测。

苏修:这句呢?I wouldn't have done that if I got the document in the first place.

David:哈哈,你这个是推卸责任。明明是你自己干砸了,你怨人家没给你文档。

苏修:呵呵。其实还有很多别的语法语态之类的,只不过我一时想不起来。我刚才说的那些话,你一听都明白是什么意思了,说明这些时态之类的东西,你的功底还是够深的。但是中国人的问题是不容易自如地使用。

David:我明白了。实际上,你刚才说过的这些时态语态什么的,我也经常在美剧里看到。这些时态语态,能够准确表达你想说的意思。如果因为不会用而用了其他时态,就会引起误解。

苏修:是的。如果你因为不会用而用了其他时态,你很多时候要多说很多废话来解释。话越多越容易错,最后人家懒得跟你讲理,你闹个有理说不清,哑巴吃黄连。

David:看来口语里的时态什么还是挺重要的嘛。

苏修:其实,有些时态中国人用得满娴熟的。

David:你说得对。我觉得中国人用将来是都没啥问题,现在进行时和完成时也都用得不错。

苏修:对了。这是因为汉语里有这几个时态。中国人很适应。反倒是本地人完成时用得不够好。

David:看来汉语习惯对英语表达的影响,真是无孔不入,无处不在。

苏修:没错。还有一个汉语习惯的影响,估计你也知道,就是不擅长用名词复数形式。

David:我好象没有这个问题。

苏修:哼哼,你没这个问题?上次咱们几个中国人谈话,你一说话就原形毕露了。

David:我说错啥了?

苏修:我问你,你去练习演讲的那个烤面包俱乐部是什么?

David:Toastmaster Club,怎么啦?

苏修:你看我说你什么了?复数!那叫Toastmasters!而且这个词重音应该在Toast上,你这一个词就说错俩地方。都懒得说你。

David:啊呦!还真是的。谢谢你提醒!接受批评。

苏修:汉语里的名词是没有复数形式的。所以中国人很多人对英语的名词复数形式始终不能适应。其实不管是复数形式,还有一撇加s,就是’s,很多人也经常弄错。

David:你给我举些例子好吗?

苏修:麦当劳餐厅是啥?

David:McDonald Restaurant。等等.... 不对,好象应该是McDonald's

苏修:呵呵,算你反应快。实际上,我们这里的几个快餐店,包括Wendy's,Harvey's,都是加一撇s的。我再问你。卖折价衣服的店,是Winner还是Winners?

David:是后一个。

苏修:文具办公用品店,是Staple还是Staples?

David:是后一个。

苏修:我也不多问你了,这个事情应该注意一下。虽然你说错了不会引起歧义,但是这个是个学习态度问题,而不是能力问题。

David:你这个跟我们以前班主任的口气一样呢。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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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工作学习 / 外语学习 / 苏修和朋友的对话(76 ~ 80)
    这一阶段,可能写的东西比较杂乱。另外这是最后一批谈话,后面没什么可写了。最后有可能我会总结一下。
    • 苏修和朋友的谈话(76)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苏修:关于know与knew的事情,还没说完。

      David:啊?没完没了啦?

      苏修:我问你,I don't know 和I didn't know,区别是什么?

      David:这回我不说了,你说吧。

      苏修:I don't know,就是我不知道。而I didn't know,很多情况下是用来解释因为你不知情而发生的错误或误解。

      David:比如呢?

      苏修:比如在一个聚会上,如果你对一个男士这么说,你想表达什么意思?Sorry, I didn't know she's your cousin.

      David:我猜测的是,可能是我最开始以为那个女士是他的老婆,说错了话。后来别人提示,我才知道那不是他老婆,而是他表妹。

      苏修:那这句话完整地说是什么呢?

      David:Sorry, I didn't know she's your cousin. I thought she was your wife.

      苏修:哎,你别说这后一句你这时态用得还挺准确的嘛。你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这里你用的是I don't know,听起来就会十分奇怪。而这个是很多人不太会用的一个表法方式。还有,如果你没有用I thought而是像很多中国人那样用了I think,给人的感觉就是无理取闹。

      David:哈哈,这个太好玩了。苏修,你平时的口语中,真的会用到多种时态吗?

      苏修:我每天上班,要和BA,lead,有的时候和客户打很多交道,我平时说的话,包含各种时态和语态。

      David:那你给我举些例子?

      苏修:你得容我想想。比如这句吧,我想表达的意思是什么?I'll be working on it tomorrow.

      David:这句话的意思是,明天你要做那件事,不是一下能做完的,而是需要些时间。

      苏修:听这句, By the end of tomorrow I'll have been working on this feature for 16 hours.

      David:这句是将来完成时。

      苏修:那我问你,这句话,我的意思,到明天下午结束,这个feature我大概是做完了没有?

      David:我认为你到那时还没做完,以后还得继续做。

      苏修:听这句,This bug had been fixed before the merger. 我问你,这个merger,是已经发生了,还是没发生呢?

      David:听起来象是已经发生了,是过去的事情。

      苏修:听这句, I didn't get their email about the training.

      David:这句需要点上下文才能说清。但我的猜想,一种情形是,有关这个培训,你没有接到他们发的email,但是你通过别的途径知道了这件事。

      苏修:听这句,I should have changed my password before the trip.

      David:这个我需要点上下文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感觉是,你后悔没有在出差前修改password。

      苏修:对了。那一次,我出差的时候,上公司的VPN,结果因为password过期了,导致了一些小小的麻烦。而如果我在出差前就把密码改了,就不会出现这问题。听这句:If I were you, I wouldn't install IE9.

      David:虚拟语气嘛!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这个过去时态的用法有很多,但是最重要的一个就是强调时效性,就是过去是这样,现在不是这样。绝大多数的时候其实并不是要说过去如何,而是强调现在不是这样了。
        举几个简单的例子,I was not happy,意思就是现在我没有不happy了,I was sick,意思就是现在我病好了,I didn't know,意思就是现在我知道了。
        • 其实这样说就明白了。Be的过去时,绝大多数是表示现在的状态和以前不同。而其他的实义动词的过去时,则多半是表示以前发生的事情或者做过的事。
          • 应该不是以这个为标准,不过如果用助动词的(不仅限于be),一般都是强调现在与以前不一样。
          • 还有这里有个例子,你看看有什么区别,he do know that, he did know that.
            • 前一个我认为是语法错误。后一个我认为是他明知故犯,应从重从快处罚。
              • 我个人的解释,两个语法都正确,do,和 did都是强调用的。我们假设个场景:A, B, C三人,A是美帝,B是丁丁,C是那个He。
                A对B说 He do know that, 的意思是,B 你怎么能不知道C知道那件事呢?A对B说 He did know that 的意思是 C他是知道那件事的,他现在装糊涂。
                • Quite misleading. The former is simply a grammar mistake. It should read "He does know that". There is no such thing as "he do know that". Period.
                  • 应该是does
              • 这个do是typo,应该是does.
                • 这种强调的方式的确很常见。
          • That is overly complicated. The rules are very simple.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1. Use past tense to decribe an action completed or status in the past.

            2. If action 1 has something to do with action 2 that happened afterwards, describe action 1 in perfect tense. For example,

            I HAVE STUDIED hard before I COME to see you today.
            I HAD STUDIED hard before I WENT to see you yesterday.
            I WILL HAVE FINISHED chapter 5 before I go to see you tomorrow.


            Subjunctive mood should be another topic. It is not about time and tenses. It is about mood. The rules are also simple.

            a. I am Chinese. (this is truth)--> If I were/you were/he was Chinese (this is assumption, not true). Simply change present tense into simple past tense to expresse the subjunctive mood.

            b. I have been American since 2000. (this is true from the past to present). --> If I had been American since then... (this has not been true). Simply change the present perfect tense to past perfect tense to express the subjunctive mood.

            b. I was happy. (this was true in the past). --> If I had been happy... (this was not true then). Simply change the past tense into past perfect tense.

            So on and so forth.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你说的这些都是言内之意,我们这讨论的是言外之意。
              • In my little opinion, a sentence should first be STATED clearly before it can IMPLY properly.
                • 同意你的说法,不过由于中文没有时态,所以中国人一般对时态都不太敏感,特别是时态暗含的强调用法,更是没有什么感念,而这个是非常总要的,如果不了解,整个句子就误解了,甚至理解反了。
                • 就拿这个I was sick来说吧,这个句子的基本意思就是我现在病好了,没事了。而有些人就理解成你生病啦,要不要休息一下。。。
      • In north America, I feel the "continuous tense" (present, past, future" are often over-used.
        E.g. In cases like "this system used to be running on Solaris", a continuous tense is no necessary whatsoever.

        On the contrarry, the use of "perfect" tense are often lacking. Perfect tense is used to decribe an action that was completed in the past, BUT that action has a CAUSAL RELATIONSHIP with another action/situation in the past/present/future. If an action does not have a causal relationship with another action, simply use simple past/present/future tense.
        • 赞同这个说法。说实话我也或多或少受到了这种不良影响。
        • “。。。that action has a CAUSAL RELATIONSHIP with another action/situation in the past/present/future. If an action does not have a causal relationship with another action, simply use simple past/present/future tense.”说得好,听得懂,记得住。
    • 苏修和朋友的谈话(77)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David:你的时态说完了吗?

      苏修:还没呢。听这句,This system used to be running on Solaris.

      David:这句话你是想强调过去与现在的不同。

      苏修:是的。虽然强调过去和现在的不同,可以用简单的过去时,但如果用used to,则非常清楚不会引起任何歧义。听这句,This could have been caused by an out-of-date DLL file.

      David:这句,我的感觉是,问题解决了,但到底怎么解决的并不清楚,于是你给出了你的猜测。

      苏修:这句呢?I wouldn't have done that if I got the document in the first place.

      David:哈哈,你这个是推卸责任。明明是你自己干砸了,你怨人家没给你文档。

      苏修:呵呵。其实还有很多别的语法语态之类的,只不过我一时想不起来。我刚才说的那些话,你一听都明白是什么意思了,说明这些时态之类的东西,你的功底还是够深的。但是中国人的问题是不容易自如地使用。

      David:我明白了。实际上,你刚才说过的这些时态语态什么的,我也经常在美剧里看到。这些时态语态,能够准确表达你想说的意思。如果因为不会用而用了其他时态,就会引起误解。

      苏修:是的。如果你因为不会用而用了其他时态,你很多时候要多说很多废话来解释。话越多越容易错,最后人家懒得跟你讲理,你闹个有理说不清,哑巴吃黄连。

      David:看来口语里的时态什么还是挺重要的嘛。

      苏修:其实,有些时态中国人用得满娴熟的。

      David:你说得对。我觉得中国人用将来是都没啥问题,现在进行时和完成时也都用得不错。

      苏修:对了。这是因为汉语里有这几个时态。中国人很适应。反倒是本地人完成时用得不够好。

      David:看来汉语习惯对英语表达的影响,真是无孔不入,无处不在。

      苏修:没错。还有一个汉语习惯的影响,估计你也知道,就是不擅长用名词复数形式。

      David:我好象没有这个问题。

      苏修:哼哼,你没这个问题?上次咱们几个中国人谈话,你一说话就原形毕露了。

      David:我说错啥了?

      苏修:我问你,你去练习演讲的那个烤面包俱乐部是什么?

      David:Toastmaster Club,怎么啦?

      苏修:你看我说你什么了?复数!那叫Toastmasters!而且这个词重音应该在Toast上,你这一个词就说错俩地方。都懒得说你。

      David:啊呦!还真是的。谢谢你提醒!接受批评。

      苏修:汉语里的名词是没有复数形式的。所以中国人很多人对英语的名词复数形式始终不能适应。其实不管是复数形式,还有一撇加s,就是’s,很多人也经常弄错。

      David:你给我举些例子好吗?

      苏修:麦当劳餐厅是啥?

      David:McDonald Restaurant。等等.... 不对,好象应该是McDonald's

      苏修:呵呵,算你反应快。实际上,我们这里的几个快餐店,包括Wendy's,Harvey's,都是加一撇s的。我再问你。卖折价衣服的店,是Winner还是Winners?

      David:是后一个。

      苏修:文具办公用品店,是Staple还是Staples?

      David:是后一个。

      苏修:我也不多问你了,这个事情应该注意一下。虽然你说错了不会引起歧义,但是这个是个学习态度问题,而不是能力问题。

      David:你这个跟我们以前班主任的口气一样呢。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在多说一句。还是那句话,我这些文章里的很多句子都是我自己杜撰的,中式英文在所难免。如果大家发现了哪些句子有毛病,请指正。
    • 苏修和朋友的谈话(78)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埃德蒙顿下了今年第一场大雪。

      苏修:你换雪胎了吗?

      David:下雪前一个星期就换上了。Foundtain Tire换的Goodyear

      苏修:神机妙算哪。你知道现在去换胎得排多久吗?

      David:嘿嘿。误打误撞。

      苏修:不过你刚才说的那个goodyear,听起来不太对。

      David:怎么不对了?

      苏修:听起来象是good ear,好耳朵。

      David:什么意思?year和ear发音还有区别吗?

      苏修:当然有。赶紧查字典。

      David:啊呦。果然不同。year的音标,有个[j]音。而且两个词的音频听来也不一样。

      苏修:这就对了。你听出有什么不同了?

      David:没有,我只能听出来不同,但不知道是怎么个不同。

      苏修:在这里,[j]是个辅音。这个辅音的特点,是舌面和上牙膛有严重摩擦。

      David:啥叫严重摩擦?

      苏修:读year的时候,舌头中部向上拱,与上牙膛发生摩擦;舌尖使劲顶下牙。而读ear的时候则不然,舌中部和上牙膛最多是有轻微接触,而且舌尖也只是轻微接触下牙而不使劲顶。

      David:哦。我来试试。year,ear,year,ear。真的是你说的这个区别。

      苏修:知道就行了,下回遇到[j]这个音,别忘了发音要领。

      David:还有别的例词可以比较的吗?

      苏修:你老婆要做面包,打发你去东边的superstore买酵母。东边,酵母。这俩词怎么说?

      David:一个是east,一个是yeast,我想想发音要领啊。east,yeast

      苏修:你领会得还真快。另外的词,你自己找,自己体会吧。我最后提醒你的一个词就是yes,这个词很多人说不对,就是因为这个。

      David:一般人恐怕还真想不到这么简单的词也会说错。

      苏修:主要是因为,说错了并不会引起什么歧义,只是听着别扭而已。

      David:嗨苏修,既然说到这个辅音,我想起来个事情。我们组里的西人,说一个词的时候,怎么听都是和中国人说得不一样。

      苏修:那个词呢?

      David:就是value。中国人说的都是“歪流”,而西人一律说成“歪熬油”。

      苏修:呵呵。何止这一个词啊。这个现象是挺有趣。我至今也没太想明白为什么。不过我可以把我的体会跟你说说。

      David:还有哪些词哪?

      苏修:记得以前我跟你特别提过字母W的发音吗?中国人特别喜欢说“达博流”,而其他族裔极少有这么说的。

      David:你是说过。正确的说法是“打包油”。我已经改过来了。

      苏修:这是一个例子。很多中国人不知为什么改不过来。

      David:好象英式英语是说成“达博流”的。

      苏修:我没有受过系统的英音训练,学校时学的所谓“英音”也早都还给老师了。这件事情,我倒是非常希望熟悉英式发音的人能给说说。

      David:我以前公司倒是有个QA是英格兰来的,可惜没法问他了。他上个月去哈利法克斯了。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担心姐等英音高手,能否给解答一下帖子里最后提到的问题?谢谢。
        • W can be decomposed into "double-u" (and that is what it means too). It depends if you like to liaise the "le" and "u".
          Theoretically, "U" is a half-vowel, so liaison is not totally necessary. But if people tend to pronounce "u" more as a full vowel, then liaison sounds better.

          I have heard both. I guess it is not a big deal. Both can sound very beautiful.
      • 请听link, 英音和美音的发音
    • 苏修和朋友的谈话(79)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David:字母W和你说的那个词,value,有什么联系呢?

      苏修:你有没有注意到,W和value都是有L和J音的连接。按照中国式的发音方法,L和J是连在一起发出来的。而按照当前美加的发音,L属于前一个音节,J属于后一个音节,井水不犯河水。

      David:那你给我演示一下中式和美式的如何?

      苏修:听着,中式的,va - lju,美式的,val - ju。这就是差别。

      David:差别蛮大的。

      苏修:你如果听广播看电视,如果听到有人说va - lju,那多半是中国人。

      David:还有个词,evaluation,好象也是这样。

      苏修:没错。这样的词还有好多呢。最常见的有两个:million,volume。

      David:这两个词怎么读?

      苏修:million,mill-jon,密欧,音。而中国人习惯的读法是,密-拎。volumne,读作,vol-jum。而中国人读成,vo,烈母。

      David:中式读法和美式读法,会引起歧义吗?

      苏修:当然不会。只是听起来很别扭很另类。

      David:我倒是觉得你的美式读法很另类。

      苏修:没错。就是这个问题。在中国人堆里,你要是总是一口正确发音正确语调,听起来就是十分另类。

      David:我觉得你非得学美式说法,是装腔作势。

      苏修:哎,还真给你说对了。大上次我回国,去农村参加酒宴。结果被人着实笑话了一番,也说我装腔作势。

      David:为什么笑话你呢?

      苏修:因为同桌的农村老乡,吃饭时狼吞虎咽,嘴吧嗒得震天响。唯独我一个人,闭着嘴嚼东西,不发出声音。被大家奚落了一通,当成怪物看。后来我一琢磨,草,吃饭吧嗒嘴谁不会呀?于是吧嗒得比他们还响。后来就和老乡打成一片了。

      David:到那个环境里你就是另类。哎,你这不是暗地里损我呢吧。我吃饭吧嗒嘴吗?

      苏修:好象没有。你还是挺注意table manners的。

      David:那你说为什么美式发音不把L和J连在一起说呢?

      苏修:说实在的,我也不清楚为什么中国的英语教学是教成了“咪拎”。我猜想,可能三十年前人们真的就是那么说的,只不过随着语言变化,大家现在都说“咪哦-音”。

      David:我给你出个主意。你到图书馆去借老电影看看,也许能找出30年前人们怎么说的。

      苏修:但愿如此吧。还有一些词,没有j音的,中式的读法和美式也不一样。

      David:比如哪些呢?

      苏修:问你一个词,冰壶运动,英语叫什么?

      David:cur - ling。

      苏修: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你这个读法是不对的。正确的是 curl - ling。这个词,是一个本地语言教授给我纠正的。

      David:这两个读法有区别吗?

      苏修:当然有。错误的读法,只把L放在后一个音节。而正确的读法,前后两个音节都有L。当然,前音节L在最后形成dark L,后一个音节L是辅音。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苏修和朋友的谈话(80)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David:区别是满大的。但我觉得两种读法都对。

      苏修:我以前也这么认为,但我现在觉得,应该采用绝大多数本地人的读法,才是正确的。

      David:还有别的词吗?

      苏修:我儿子学校,校长叫米勒博士。你觉得应该怎么说?

      David:要是照你说法,应该是 Dr. Mil - ler。这个太别扭了。

      苏修:我听着一点都不别扭。米勒博士在自我介绍的时候,就是这么说的。类似的词,西瓜,怎么说?

      David:water mel - lon,对吧?别扭死了。

      苏修:哈哈,你还挺开窍的。这个是应该这么读。是当年Safeway的一个白人老太太收款员给我纠正的。

      David:前些天,中国外交部说了个词儿,正适合形容你。

      苏修:什么词儿?

      David:你这叫挟洋自重!为什么外国人说的就是圣旨,中国人说的就不算数呢?洋奴心态。

      苏修:其实你这种心态我也了解。

      David:啥心态?

      苏修: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

      David:行了咱别斗嘴了。你的意思是,今后看到L跨在两个元音之间的,都应该把L一分为二,一半给前音节,一半给后音节?

      苏修:不是,在我看来,只有一部分词是这样处理。另一部分词,如果你这样读,觉得很别扭。

      David:比如说哪些词?

      苏修:肚子,belly,应该读成be - ly。你要是读成bell - ly,则非常别扭。然而,和它类似的一个词,smelly,臭哄哄的,则读成smell - ly显得更自然。

      David:有什么规律呢?

      苏修:我不知道。我甚至问过U of A搞语言学的退休教授,她也告诉我从没想过这个问题,需要回去琢磨一下。

      David:你问过别的老外吗?

      苏修:问过。但是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这种语音问题你去问一般的老外,基本上是问道于盲。

      David:怎么会是这样?英语不是这些老外成天说的吗?

      苏修:我曾经拿melon这个词去请教一个老外。我的问题是,这个L音是不是在前后两个音节里都有?

      David:老外咋说?

      苏修:他说得很清楚。这个词里只有一个L。这个L属于前面音节,跟后边没有关系。然而,他一读这个词,听的非常清楚,还是mel - lon。读得越慢越清楚。后来这个老外彻底晕了,不知道这个词到底怎么从自己嘴里出来的。

      David:这个有趣。

      苏修:还有一次,我们华人社区活动,办找工讲座。我是志愿者之一,另请了两个老外志愿者,一个是女的,注册会计师。另一个老头子,工程师。

      David:后来呢?

      苏修:后来课间休息,我就请教那个女老外,说你刚才说了一个词,strength。这个词里有个K音呐。

      David:你先等等,这个词里有K音?

      苏修:至少在埃德蒙顿方言里,有个K音,在后鼻音eng和辅音th之间。

      David:你先给我演示一下。

      苏修:streng k th,听出来了吗?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以上两篇的发音问题,不是什么关键问题,而只是出于消遣的目的,拿出来说一下。请有兴趣的朋友讨论。而对另外一些朋友,则无任何价值。请根据需要加以甄别。
      • 从目前情况看,有些收不住笔,越写越多。但我还是争取在90篇之内给个了断。因为从下周开始,我几乎不会有时间写任何东西了。
      • 真逗! 这些细节不容易注意到, 苏修是个有心人! 看来不论是邯郸学步还是学习美语,都挺不容易的!
        我经常听到咱在多伦多的中国同胞发地名人名有以下几个误区:

        1. Wellesley: don't say " well-le-s-li", say "'wel-s-li";

        2. Markham: don't say "mark-'ham", say " 'ma:(r)-km";

        3. Graham: don't say "gran-ham", say "gram";

        4. Scarborough: don't say "ska-'bo-'ro", say "'sk'a-bre"

        5. Richmondhill" don't say " 'rich-mond-'hill",
        say " 'richmonhill", 重音在前面,一个词连读, 不是分开的两个词. downtown 也是同理, 是一个词,只能有一个重音, 在前面.

        6. Mississauga: don't say " mi:-si-sa:-ga:", say "mi-si-'sa-ge" or "mis-si-'so:-ge"

        练习重音,次重音, 弱音的正确位置,要拿长的单词来练: 比如 mathe,ma'tician, s,impl'icity, ser,ed'ipity. 总之,一定要记住一个词里面,只能有唯一一个重音.

        还有就是不要象东欧人那样把 -ing 里面的 "g" 尾音发得很重, 很难听. 这个应该是一个后鼻音, 在喉咙深处藏着,不要到舌尖下吐出来, 没有 "格" 这样明显的辅音的声音.
        • 我的一些看法
          1. Wellesley: 如果丢音节,整个词的sound pattern就乱了,别人听不懂

          2. Markham: 这个H是不发音的。很多中国人都会说错。然而,在中国人堆里,如果你正确地说“马儿克母”,而不说“马克汗母”,就象跟一桌农村人吃饭而不咂嘴,显得十分另类。

          5. Richmondhill"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这个地名我估计姐你记错了。应该是分开的两个词:Richmond Hill
          • You are right. It should be spelled as Richmond Hill. Pronunciationwise, there is only one stress on "Rich-", no stress on "Hill".
            • 按照American Accent Training上的说法,Richmond Hill的重音是放在Hill上的。下面的链接大致也是这个观点,但给出了一些例外。